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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C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(长春普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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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#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10ml 1

包装单位:个

件装量:400

中包装:1

效期2021-06-01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83265

数量- + 库存:充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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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#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个

    药品规格:10ml 1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83265

    件 装 量:400

  •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通用名称:苄达赖氨酸滴眼液

    商品名称:苄达赖氨酸滴眼液

    拼音全码:BianDaLaiAnSuanDiYanYe

    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苄达赖氨酸25毫克,辅料为磷酸二氢钠、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硫柳汞钠、羟丙甲纤维素。化学名:L-赖氨酸(1-苄基-1H-吲哒唑-3-氧基)乙酸盐。分子式:C6H14N2O2·C16H14N2O3分子量:42

    【性 状】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
    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。

    【规格型号】10ml

    【用法用量】 滴眼。一日3次,每次1~2滴或遵医嘱。

    【不良反应】 一过性灼烧感、流泪等反应,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。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流泪、接触性皮炎等。

    【禁 忌】 1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2.眼外伤严重感染时,暂不使用,或遵医嘱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 1.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,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。 2.使用后请控紧瓶盖,以防污染。 3.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,如灼热感、刺痛等,但不影响使用。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(4℃左右)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。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,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,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。 4.据报道,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,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,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。 5.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6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禁止使用。 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儿童用药】 尚未明确。

   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尚未明确。

   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尚未明确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尚未明确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过量】 尚未明确。

    【药理毒理】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(AR)抑制剂,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(AR)有抑制作用,所以用苄达赖氨酸(BDZL)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,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。

    【药代动力学】 兔静脉注射后,在眼组织和血浆中能测得原药及其代谢物—5-羟苄达酸(5-BDZ),其中虹膜浓度最高,其他依次为睫状体、视网膜、角膜、泪液、房水、玻璃体和晶状体。血浆和房水、玻璃体、睫状体、视网膜的消除半衰期(T1/2?)分别为2.47、4.56、3.59和3.22小时,而晶状体中T1/2?为17.1小时,明显长于其他组织。采用0.5C-BDZL滴眼液,一次滴用后,眼部各组织中均可检测到药物,在晶状体中停留时间最长。

    【贮 藏】 遮光,密闭保存。

    【包 装】 10ml

    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
    【执行标准】 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

    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20083265

    【生产企业】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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