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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C 小儿咳喘灵颗粒(葵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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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葵花药业集团(襄阳)隆中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2克*12袋 3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120

中包装:1

效期2022-01-30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04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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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葵花药业集团(襄阳)隆中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2克*12袋 3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0497

    件 装 量:120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小儿咳喘灵颗粒

    【商品名/商标】葵花

    【规格】2g*12袋

   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小儿咳喘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小儿咳喘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葵花药业集团(襄阳)隆中有限公司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0497

    【生产地址】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85号

    【条形码】69347480083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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