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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C 连花清瘟片(以岭)

会员价:会员可见 此品种为效期品种

生产厂家: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0.35g*24片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400

中包装:1

效期2021-06-30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804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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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0.35g*24片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80422

    件 装 量:400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连花清瘟片

    【商品名/商标】以岭

    【规格】0.35g*12片*2板

    【主要成份】大青叶、黄芩、牛蒡子、玄参、天花粉、淡竹叶、葛根、连翘、桔梗、柴胡等16味。

   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:发热或高热,恶寒,肌肉酸痛,鼻塞流涕,咳嗽,头痛,咽干咽痛,舌偏红,苔黄或黄腻等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4片,一日3次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8.服用连花清瘟片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贮藏】密封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80422

    【生产地址】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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